房价飙升 卖主耍心眼自导骗局为毁约房财两空
房价飙升想毁约 自导房屋易主计划被识破 判赔买主47万
高保忠夫妇当庭表示对判决很满意。本报记者 董世彪 摄 看着日渐高涨的房价,卖房男子崔荣春心生悔意。为了毁约,崔荣春精心策划并实施了房屋易主计划,结果不但被买主识破,还落得房财两空的地步。昨天,朝阳法院以崔荣春恶意违约为由,判决他赔偿买主47万余元。同时,那套被崔荣春当成摇钱树的房子也不归他所有。
■卖房 房主收了钱不过户
买崔荣春房子的是高保忠夫妇,他们是崔的远房亲戚。2005年12月,高氏夫妇向朝阳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称自己买了2年的房子,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请求法院判决崔荣春尽快将房屋过户。
早在2003年8月,崔荣春就以22.5万元的价格将望京一套73平方米的房子卖给了高氏夫妇。钱早到了崔荣春的兜里,但他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其间,双方曾有一次过户经历,可当时因为材料不齐而没有办成。
2005年,当高保忠再次催促崔荣春过户时,被对方告知房子不想卖了,希望高保忠一家早点搬出去。于是,一场诉讼开始了。
■后悔 策动原单位收房
就在高氏夫妇将崔荣春告上法院的当月,崔荣春反诉高氏夫妇,称房子根本不是他的,而是归其原单位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所有,因此他和高保忠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请求法院解除该合同,并要求高保忠一家支付在此居住的房租5万余元。
崔荣春的这一说法让高氏夫妇大吃一惊。高保忠说,在当初那次没成功的过户过程中,他们明明看见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名字是崔荣春,是什么时候变成了华通公司呢?
对于高氏夫妇的疑问,法官给出了解释。
法官拿出一份朝阳法院于2005年11月29日做出的民事判决。上面清楚地记载,2005年10月,华通公司起诉要求收回房屋,理由是在公司协议中约定,若崔荣春在华通公司工作不满7年而要求提前离开,华通公司有权收回房屋。而崔荣春2004年离职时,在华通工作工龄不满7年。对此,崔荣春的答辩意见是,同意华通公司收回房屋。于是朝阳法院判决,该处房屋由华通公司收回。
“他怎么能同意收回房屋呢,房子明明已经卖给我们了,崔荣春不是不知道。”看见判决后,高保忠一口咬定崔荣春在玩猫腻,就是不想把房子卖给他们。
■破绽 原单位赢了官司不收房
崔荣春在玩什么猫腻呢?高保忠夫妇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执着地寻找答案。
一开始,高保忠夫妇大胆地猜测,华通公司其实不想收房,他们只是帮了崔荣春一个忙,好让崔荣春在法律面前有理由毁约。
2006年春天,高保忠夫妇发现,尽管华通公司赢了官司,但一直没有与崔荣春办理过户手续,房本上还是崔荣春的名字。陈氏夫妇的发现更加验证了他们的猜测,他们将这个情况向法官反映,急于想知道反常背后到底掩盖着什么。
直到2007年7月,房子仍没有过户。这时连法官也坐不住了。法官随即与华通公司沟通,质问他们打官司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赢了官司不收房。
在法官发出质疑的当月,崔荣春才将房屋变更到华通公司名下。
■真相 自导骗局为毁约
“肯定是他看到房子涨价,不想卖给我们了。虽然崔荣春已经退回20余万元的购房款,可是作为买主,我们已经买不起房子了。”高保忠夫妇随后改变了诉求,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由崔荣春赔偿房屋现在价格与当时价格的差额53万余元。
昨天的判决给了高保忠夫妇很大的支持。主审法官牛冬华说,在华通公司讨房的案件中,崔荣春向法庭隐瞒了已将房屋卖出的事实,同时在判决生效后,双方迟迟不过户,直到法院提出质疑时,双方才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因此,法院认定,华通公司和崔荣春是想通过法院判决使崔荣春有理由不把房子卖给高保忠夫妇,崔荣春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由于该处房屋为华通公司所有,高保忠因此存在两方面损失:高保忠既不能继续居住于此,也不能变卖此处房屋。为使高保忠能够购买同等水平的其他房屋,崔荣春应该赔偿该处房屋目前市场价与当时房款的差额。经过价格查询,法院认定此处房屋目前价格为70万元,减去当时的价格22.5万元,崔荣春应该赔偿高保忠47万余元。
法官牛冬华表示,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目前二手房市场经常出现此类问题,卖主为谋求更高的价格而单方毁约。在此案中,崔荣春即属于这种情况。由于卖主高保忠并无过错,其诉求合理,故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记者多次联系崔荣春,电话通了,但他就是不接。
京华时报 刘杰
高保忠夫妇当庭表示对判决很满意。本报记者 董世彪 摄 看着日渐高涨的房价,卖房男子崔荣春心生悔意。为了毁约,崔荣春精心策划并实施了房屋易主计划,结果不但被买主识破,还落得房财两空的地步。昨天,朝阳法院以崔荣春恶意违约为由,判决他赔偿买主47万余元。同时,那套被崔荣春当成摇钱树的房子也不归他所有。
■卖房 房主收了钱不过户
买崔荣春房子的是高保忠夫妇,他们是崔的远房亲戚。2005年12月,高氏夫妇向朝阳法院递交了一份起诉书,称自己买了2年的房子,一直没有拿到房产证,请求法院判决崔荣春尽快将房屋过户。
早在2003年8月,崔荣春就以22.5万元的价格将望京一套73平方米的房子卖给了高氏夫妇。钱早到了崔荣春的兜里,但他迟迟不办理过户手续。其间,双方曾有一次过户经历,可当时因为材料不齐而没有办成。
2005年,当高保忠再次催促崔荣春过户时,被对方告知房子不想卖了,希望高保忠一家早点搬出去。于是,一场诉讼开始了。
■后悔 策动原单位收房
就在高氏夫妇将崔荣春告上法院的当月,崔荣春反诉高氏夫妇,称房子根本不是他的,而是归其原单位中华通信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公司)所有,因此他和高保忠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请求法院解除该合同,并要求高保忠一家支付在此居住的房租5万余元。
崔荣春的这一说法让高氏夫妇大吃一惊。高保忠说,在当初那次没成功的过户过程中,他们明明看见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名字是崔荣春,是什么时候变成了华通公司呢?
对于高氏夫妇的疑问,法官给出了解释。
法官拿出一份朝阳法院于2005年11月29日做出的民事判决。上面清楚地记载,2005年10月,华通公司起诉要求收回房屋,理由是在公司协议中约定,若崔荣春在华通公司工作不满7年而要求提前离开,华通公司有权收回房屋。而崔荣春2004年离职时,在华通工作工龄不满7年。对此,崔荣春的答辩意见是,同意华通公司收回房屋。于是朝阳法院判决,该处房屋由华通公司收回。
“他怎么能同意收回房屋呢,房子明明已经卖给我们了,崔荣春不是不知道。”看见判决后,高保忠一口咬定崔荣春在玩猫腻,就是不想把房子卖给他们。
■破绽 原单位赢了官司不收房
崔荣春在玩什么猫腻呢?高保忠夫妇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执着地寻找答案。
一开始,高保忠夫妇大胆地猜测,华通公司其实不想收房,他们只是帮了崔荣春一个忙,好让崔荣春在法律面前有理由毁约。
2006年春天,高保忠夫妇发现,尽管华通公司赢了官司,但一直没有与崔荣春办理过户手续,房本上还是崔荣春的名字。陈氏夫妇的发现更加验证了他们的猜测,他们将这个情况向法官反映,急于想知道反常背后到底掩盖着什么。
直到2007年7月,房子仍没有过户。这时连法官也坐不住了。法官随即与华通公司沟通,质问他们打官司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赢了官司不收房。
在法官发出质疑的当月,崔荣春才将房屋变更到华通公司名下。
■真相 自导骗局为毁约
“肯定是他看到房子涨价,不想卖给我们了。虽然崔荣春已经退回20余万元的购房款,可是作为买主,我们已经买不起房子了。”高保忠夫妇随后改变了诉求,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并由崔荣春赔偿房屋现在价格与当时价格的差额53万余元。
昨天的判决给了高保忠夫妇很大的支持。主审法官牛冬华说,在华通公司讨房的案件中,崔荣春向法庭隐瞒了已将房屋卖出的事实,同时在判决生效后,双方迟迟不过户,直到法院提出质疑时,双方才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因此,法院认定,华通公司和崔荣春是想通过法院判决使崔荣春有理由不把房子卖给高保忠夫妇,崔荣春的行为构成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由于该处房屋为华通公司所有,高保忠因此存在两方面损失:高保忠既不能继续居住于此,也不能变卖此处房屋。为使高保忠能够购买同等水平的其他房屋,崔荣春应该赔偿该处房屋目前市场价与当时房款的差额。经过价格查询,法院认定此处房屋目前价格为70万元,减去当时的价格22.5万元,崔荣春应该赔偿高保忠47万余元。
法官牛冬华表示,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目前二手房市场经常出现此类问题,卖主为谋求更高的价格而单方毁约。在此案中,崔荣春即属于这种情况。由于卖主高保忠并无过错,其诉求合理,故做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记者多次联系崔荣春,电话通了,但他就是不接。
京华时报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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